今后的许可使用费交给之前许可人还是商标转让后的受让方?但之前合同签订后,被许可人能否在原来的企业名称
更新时间:2019-11-01 19:46:39
问题描述:
请问,商标许可使用在先,后来转让了。之前约定的许可使用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今后的许可使用费交给之前许可人还是商标转让后的受让方?另外,当时约定许可使用范围为:企业字号、纸制品。但之前合同签订后,被许可人一直在自己企业的字号中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品中并未使用被许可人的商标。我想问一下,现商标已转让给第三人了,被许可人能否在原来的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含有商标名称的字号?那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每年五万,是否还需按原来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支付?是支付给之前的被许可人还是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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