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上情况如去法院立案应该算财产权属纠纷还是非法侵占?或其他处理方法?
更新时间:2019-10-25 10:17:20
问题描述:
我因没有北京机动车购车指标,同王×(身份证号码 211203197××)达成一致, 使用其拥有的购车指标, 购车及后续全部相关费用由我支付, 购买了××轿车一辆, 由本人使用。此外, 2015年及2016年我还向王军支付了相关指标占用费用。
2017年10月,因本人长期出差不在家中,王×以验车为名, 从我父亲处将车开走,之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2019年8月,我回到北京后多次联络王×, 要求他归还车辆,他表示因之前由于其个人需要资金, 将车辆已经抵押给了他人, 期间与他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故目前没有钱赎回车辆, 要等到他的经济纠纷处理好之后才能办理。
请问以上情况如去法院立案应该算财产权属纠纷还是非法侵占? 或其他处理方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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