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划分,面包车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还是不满意。想问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9-10-21 09:19:56
问题描述:
8月20多号,面包车和电动车在机动车上相撞,电动车车主肩膀骨折住院12天,做了个手术。连身体各项检查共计花费34000元。交通责任划分,面包车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保险公司赔付是按7、3分的。所以住院费赔付是20000多(百分之七十),加上半年的公司,各种赔的费用是47000多。之前面包车车主垫付医院费13000。说吧保险的赔付加上之前垫付的钱也不要了都算在赔偿电动车车主上。电动车车主出院后还没有和交警队协商也没和面包车车主商量,就是面包车车主家多次闹事。警察劝说屡教不改。现在保险评估后,电动车家提出额外的条件,在要3万到6万不等的钱。提到精神损失,面包车车主家也有精神损失,在加上赔付的47000以及之前的垫付13000,电动车车主还是不满意。我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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