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一些生活用品、如何赔偿。作为使用过了的水龙头,该如何处理呢?
更新时间:2019-10-07 16:08:18
问题描述:
您好。
2019年6月初,购买的精装修上房,期间7.8月份零散住。9月正式入住。
9月初物业打电话,阳台洗衣机处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滴水。地产认为我们防水未做好,给我们进行修理以及更换水龙头。
之后10月2号晚接到邻居电话,家里被淹。家里的一些生活用品、断电、等损坏。四个卧室的木地板也全部翘起。原因在于阳台洗衣机和水龙头的连接处出现问题,水龙头的旋转口裂了。物业当时告诉我们要么赔偿现金要么进行更换,看看到时候地产(承包装修的)如何赔偿。
结果地产来商量的时候,直接推卸责任。水龙头是之前更换,时间不到1月,除非人为或受到外力破坏,才会这样。我给你们的水龙头是好的。地产的态度些许接受不了。精装修房子物品只要你使用进行的损害,他们不会承担责任。这个也可以理解。
但是水龙头我们没有进行任何迫害,洗衣机为全自动,没有碰过。
若细追,第一次水龙头滴水,我们的地面防水没有做好。重做防水之后,作为使用过了的水龙头,给我们换了水龙头。导致现在情况发生, 作为精装修房子,他们提供的东西至少得有质量保证吧。请问,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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