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为劳务派遣工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到至今。要求确认2000年7月至2008年3月份事实劳动关系。我该怎么
更新时间:2019-09-25 00:42:3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00年7月份来到单位工作直到2008年3月份,这期间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交过五险一金。单位又于2008年4月份把我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变为劳务派遣工继续在此单位工作到至今。总之我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了19年。我于2019年9月10日,申请了仲裁,要求确认2000年7月至2008年3月份事实劳动关系。补缴五险一金。劳动仲裁已经受理于10月11日开庭。我该怎么做。希望好心的律师给我指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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