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于2019年5月给我办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我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更新时间:2019-09-22 09:19:0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9年4月1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原单位于2019年5月给我办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我于2019年5月29日收到第1次失业保险金。我在2019年4月19日注册了一家个体。现在社保办理单位以我注册的个体时间早于第1次领到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为由停止给我发放失业保险金。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我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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