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无法继续过下去感情彻底破裂了,法院发了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现在又过了六个月第三次去起诉
更新时间:2019-09-20 15:52:52
问题描述:
你好,第一次起诉我以家暴感情破裂为由证据不足其实是没留下证据,男方不离,法院判决不离;第二次起诉后来法院通知去调解,男方还是不离,然后听了法官给的意见说让我撤诉并签了和好后如果再有第三次起诉就直接判离,法官说我完全可以不回去他家到时候再起诉就说调解以后还是无法继续过下去感情彻底破裂了,加上双方签字同意了第三次起诉男方就同意离,法官说这样第三次就准离,男方也同意了签了,法院发了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现在又过了六个月第三次去起诉,这次一定给判离吗?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呢?还有,到底第二次时签的那个和解协议是对我离婚有帮助的还是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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