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名义按他们规定的条件办理营业执照,有分合同去公证处公证了,收购期间会不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行为出
更新时间:2019-09-18 16:49:36
问题描述:
你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农行开户,额度要求对公1000万,对私500万,网盾,结算卡,密码器,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开通公对公,公对私业务,需要身份证。好律师,我前一阵有人给我办理一项业余。以我的名义按他们规定的条件办理营业执照,然后他们出钱收购我30年营业执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其中他们是以20万收购的,但是到我手只有10万。有分合同去公证处公证了,写明了收购期间出现的法律责任由他们承担。这个事合理吗,收购期间会不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行为出现。对我还有没有什么我考虑不到的后果呢。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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