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在广州搭建了一个部门,广州在职员工要么离职要么去东莞上班。请问这种情况作为员工该如何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9-09-22 01:27:22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
东莞企业在
广州搭建了一个部门,从广州聘请了人员在广州办公,并且设立为东莞xx公司广州运营部,然而两个月之后,经理从东莞回来,上午召集开会说明天就撤掉广州,广州在职员工要么离职要么去东莞上班。(应聘时公司并未提醒后期需要到东莞上班以及未签订任何劳动
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作为员工该如何要求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