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下面签署我的名字并不是我本人笔迹,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9-17 13:48:31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8年8月30日在xx健身俱乐部刷卡预存70节刘教练私教课程合人民币21000元2019年7月31日被告知刘姓私教离职无法继续上课,此时剩余课程62节合人民币18600元,健身房单方面决定给更换教练,我不同意,要求退课,健身房陈店长拿出当时购课时的合同,说有条约不予转让及退课,但当时购课时健身房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有合同一事,仔细检查后发现,下面签署我的名字并不是我本人笔迹,这是健身房伪造本人笔迹签订合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当时加我有三位会员在场,最后协商结果是,由离职的刘教练继续上课,陈店长承诺如以后刘教练无法继续上课将剩余课程退费!(有视频和书面文字) 但2019年9月16日被告知9月末刘教练无法再继续上课后找陈店长兑现承诺,他不但不承认,还诬陷说当时是被逼迫威胁才写下的书面承诺!(有视频证明当时没有逼迫威胁陈店长,他是自愿承诺) 陈店长态度非常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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