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专利和商业机密的事情。请问我侵权了吗?如何界定我侵权呢?我需要怎么做来积极应对此事呢?
更新时间:2019-09-18 08:06: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专利和商业机密的事情。我原来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热工专业副总,因此接触了光热发电储换热系统,它的储热介质是熔融盐。在我离职一年后,我到了新公司,半年后我作为发明人之一双审了一个专利,其中实用新型证书下来了,发明专利还在申请中。这个申请的是一种导热油的储换热系统的方法。今天我和公司同时接到原公司律师函,针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说我侵犯了原公司的商业机密,要求现公司停止申请,5日内给予书面说明。我觉得我没有侵权,首先,我从上一家离职后没有收到任何为保守商业机密而付的费用。其次我认为我申请的系统方法和之前在公司接触的系统不同。首先储热介质不同,原公司是熔融盐,我申请的是导热油。因为介质不同,工艺流程也有所不同,虽然都是两个储热罐,罐里的设置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外面的工艺流程不同。请问我侵权了吗?如何界定我侵权呢?我需要怎么做来积极应对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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