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婿的父亲名下申请过公一个独单公租房(因为我女婿他父亲也没房)公公能和儿媳妇住在一间屋子里?我们确
更新时间:2019-09-12 15:54:54
问题描述:
您好
关于我住临建的原因及寻求帮助解决住房困难本人姓名:孙xx,家住河东区xx号内。由于1976年地震,我们居住的楼房出现了危险状况,暂时不能居住了。至此由我父亲的单位出资,于1976年9月在现有的位置上盖起了临时建筑居住,由于我母亲一直患有精神疾病,所以一直就居住在这里。好像是1979年由产权单位(第一冶金机械厂),对居住临建的住户(大概有20户左右)进行了规划,盖起了二层小楼。把住在临建里的所有住户进行了安置,可是我们家就不在安置范围。后来二号桥街给我们家填写了“临建住户登记表”(此表还在),说以后有机会在解决。到1986年我结了婚婚后无房,所以我就住在了我父亲名下的房子里。到1995年前后单位里也分配过一次房,但是单位以给你“盖过住房”为由没有取得分房资格。后来我女儿结婚了,可是男方也无房,所以就和我父母居住在临建里。后来我父母先后过世,临建由我女儿她们一家三口居住,一直到2018年11月国家对我们的小区实行了拆迁,随之而来的是对我女儿家的无证房屋进行了。他们说可以给名下没有住房的临建住户,分配一套住房。我们家附近住临建的所有住户,都取得了分房资格,唯独我们家不符合分房资格。我说为什么?拆迁办说:我女婿的父亲名下申请过公一个独单公租房(因为我女婿他父亲也没房),所以我女儿就不能在有分房资格了。我要问您看谁们家,公公能和儿媳妇住在一间屋子里?我现在就想不通,我们确实有实际困难为什么不给解决。多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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