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跟人争吵,对方一人脑部轻伤在医院,故意伤害他人罪,是不是这就是正当防卫?请问现在我要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8-21 15:56:08
问题描述:
当事人因跟人争吵,对方来了五六个人,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对方一人脑部轻伤在医院,现当事人在派出所已拘留超过24小时,去咨询说已经转交公安分局办案组,说是刑事拘留、故意伤害他人罪,警察有取证当时的监控录像,当我们家属也看不到,所以也不知道双方是谁先动手打的人,如果证明是对方先动的手,是不是这就是正当防卫?请问现在我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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