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候签订了3年的劳务合同。Z公司并没有将公司搬迁到佛山,有什么好的投诉方案建议?
更新时间:2019-08-16 22:39:27
问题描述:
ABCD为Z公司的4名员工。
入职时候签订了3年的劳务
合同。
原工作地址是
深圳
今年7月份公司突然变动,口头说要搬到佛山,ABCD,4名员工因不能答应去佛山,只能被动签订不符合劳动法的不平等合同。
Z公司给予的补偿如下:
A员工工作年限11.5个月,补偿1个月工资。
B员工工作年限11个月,补偿1个月工资。
C员工工作年限3个月,没有补偿。
D员工工作年限3个月,没有补偿。
4名员工于7月26日将工作交接好,并和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说明公司于8月15日将员工的工资和补偿支付给员工。现在8月16日了,公司未支付工资和补偿。
Z公司并没有将公司搬迁到佛山,而是于8月1日将
公司解散,并且给予剩下员工的补偿优于ABCD4名员工。
疑问1,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补偿,合同是否还有效?
疑问2,ABCD员工去劳动局投诉,有什么好的投诉方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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