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需要在通知书上签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会有什么结果?
更新时间:2019-08-17 09:22:54
问题描述:
由于门店销售和经营不佳,公司拆柜。工作13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同城商场还有门店)公司给到一份通知书提出因同城门店无空缺岗位,可提供公司外地相同岗位就职。(合同的工作地位
长沙)。如我同意到外地工作就和HR签定同意和公司协商签定变更劳动合同,否则需要在通知书上签不同
意变更劳动合同,但愿意和公司协商解除劳
动关系,才会和我谈补偿,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这种情况如不签公司的通知书,会有
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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