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作品一经入选,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请问这段文字关于诗歌著作权有与法律相悖吗
更新时间:2019-08-12 18:38:43
问题描述:
投稿作品一-经入选,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音视频等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群内诗人投稿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请问这段文字关于诗歌著作权有与法律相悖吗?
所投诗歌也并无报酬,并且其诗社对作者一无所知
只是单纯的收集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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