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内容字迹潦草,这样的说法合理么?是不是就意味着这处我母亲与二婚张的婚后房产也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更新时间:2019-07-24 11:45:14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父亲(傅)去世后,我62岁的母亲(邓)2008年改嫁给(张)。2017年7月19日81岁邓去世,张也于半月后去世。现留下2处房产,1是邓婚前与我父亲的,2是邓与张婚后的。现在张家儿女拿出我母亲去世前留下的一份遗嘱将我们傅家儿女告上法庭,遗嘱内容是将邓婚前与我父亲的房产给张家儿子的女儿,遗嘱内容字迹潦草,话语不通,重要的是遗嘱时间是我母亲去世后的时间(8月6日)。法院说时间的错误不影响遗嘱的真实性,也不影响我母亲的真实意思。这样的说法合理么?我母亲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已经查到当时用了我父亲37年的工龄购置,但是法院没采纳,说房屋多次动迁有些地方连接不上。最后法院将我父母的婚前房屋全部判给二婚张的孙女。本案中对方上诉没有提出第二处我母亲与二婚张的婚后房产,所以法院也没有最后判决,但是由于对方提供出的遗嘱上有“我死后全改张曦元(二婚张的孙女)名”这句话,是不是就意味着这处我母亲与二婚张的婚后房产也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