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分配等均享受和村民一样,可是我们结婚的妇女,请问一下律师大队这样合法吗,是否要维权。
更新时间:2019-08-06 10:25: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津南区,女,已婚,农业户口,丈夫是非农业户口,我户口一直在村里,村里拆迁整合已经六年了,房屋补偿分配等均享受和村民一样,现在大队又要每人分二十平米房子,可是我们结婚的妇女,户口在大队的,这次不享受和村民一样待遇,分给一半的平米,请问一下律师大队这样合法吗,我们是否要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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