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裁决厂方支付双倍工资,请问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7-24 03:24:43
问题描述: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上班从4月12日至6月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商定工资为最低保障工资为9000.后欠薪辞职,一直讨薪未果村委及劳动监察部门也5次介入调解,第四次监察部门调解厂方承诺在限定日期支付最后也没有兑现,一直没有解决。我准备提起仲裁,申请裁决厂方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社保,请问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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