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村村民在6月7号晚上在我们村耕地内发生争执,拘留了七天,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还我清白
更新时间:2019-07-17 12:20:41
问题描述:
我与我村村民在6月7号晚上在我们村耕地内发生争执,原因是我们两家一直不说话,他收割小麦从我们耕地内过车,我们生产队留有生产路,他也可以从别的地里过车,偏偏从我们耕地内过车,其居心不良,我们当时过去制止收割机,发生口角,对方当时报警了,民警很快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对方错误在先,经过民警调解,对方赔我经济损失100元,民警交到我的手里,我离开现场,事后没有在发生争执,第二天下午,对方去派出所告我,打他了,脸上伴有淤青,派出所通知我去做笔录,我全程配合,对方收割机,和事主有亲戚关系,他的去派出所做证,说是我打的,后来,派出所通知我去派出所,当时给我一个拘留通知书,让我签字,我看资料和实际情况不符,我没有签字,派出所就强制执行,把我拷上,拘留了七天,我很冤枉,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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