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方,增项内容有工程签证单,我应该起诉甲方还是乙方,乙方为指挥部临时机构
更新时间:2019-07-22 20:49:2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方,当时中标活动板房建筑工程,签订的是三方合同,甲方为发包方,乙方是实际使用方,我为丙方,在具体施工中除了原工程量清单外,乙方额外要求施工内容,增项内容有工程签证单,有乙方盖章,无甲方盖章,现在甲方不认可增项借款,乙方认可增项,但要求甲方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起诉甲方还是乙方,注 乙方为指挥部临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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