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此房产二人共享产权。他前夫可不可以以购房合同未签字为由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子?
更新时间:2019-07-16 16:07:1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两年多前,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买时,是卖房女方跟我们签得合同,我们看了她的房产证是女方个人独有且购买日期是在她结婚证复印件日期之前。我问她老公同意卖房吗?她一直说是她婚前财产,跟她老公无关。签完合同后才得知,他们已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此房产二人共享产权。后在我们贷款时,她前夫在银行贷款文件上签了字,并做了公证,同意下款到女方账户。我们在买房前与卖方夫妻二人均不认识,且购买时价格符合市场价。期间我们给他们得房款,他们夫妻二人已自行分配。同时在交房之前她前夫在双方拟定的交房协议上签字同意出售房产给我们。(交房之前一直是她前夫住在房子里,他前夫拿到钱后交完了物业水电自行搬家了。)但他前夫并没有在我们的买卖合同上签字。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的这次购房受不受法律保护,他前夫可不可以以购房合同未签字为由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子?目前卖方夫妻均已回各自老家生活,主要怕以后放价涨了他前夫后悔想要回房子。感谢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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