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签字放弃继承,其余人是放弃继承的(4儿子和5儿子证明确实签过由3儿子继承房屋并给过补偿费的事情可
更新时间:2019-07-15 16:25:53
问题描述:
老人去世,房子没有过户,老人一共5个儿子1个女儿,1990年的时候写过一份证明,说老人居住在3儿子家,去世后房子归3儿子所有,由于房子比较新特补偿给为结婚的2个弟弟共3000元钱作为补偿(村委会书记,村长见证下立的字据,钱是在4儿子和5儿子的见证下给的),现在老人去世,3叔要求过户,大叔不让说老人的房子要大家平分,由于(老人和大儿子从结婚到生病钱不成来往,老人生病儿子轮流。照顾,和大儿子曾上过法庭,大儿子败诉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一直照顾老人去世)
大儿子和二儿子,五儿子打过架上过法庭,具体输赢不知道了,现大儿子要求继承老人遗产,3儿子把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签字放弃继承,其余人是放弃继承的(我想问下,4儿子和5儿子证明确实签过由3儿子继承房屋并给过补偿费的事情可以作为证据吗?赢得几率多大,还想问下,,大儿子这么多年来只和4儿子有来往,现在如果4儿子证明确实签过并证明老人收了3000元补偿,相当于居住3儿子家到去世房子就归3儿子所有了)是可以作为主要证据吗?怎么说能委婉一些,不想4儿子难做,毕竟和两个哥哥都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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