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是经济适用房,合同才有效?是否需要我老婆在场签字才能过户?
更新时间:2019-07-12 15:13:16
问题描述:
我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买房,首付我父母出,贷款也是我父母还款,有银行流水证明。并且这套房是我父母购买赠与我的,我跟我老婆感情破裂已经分居一年多,打算离婚。这套房子我老婆一分钱不出,她也不知道。即使跟她说她也不会出钱的。但由于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原因,必须要登记我跟我老婆的名才能购买,不能只登记在我名下,目前还未装修,房产证还没拿到。购买这套房时我父母与我签订了赠与协议,协议上明确说明这套房是我父母全款出资购买赠与我个人的,与我老婆无关。如果离婚的话这套房她是否有份?如果我老婆有份,份额是多少?我父母跟我签订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就是现在我要把这套房卖给他人,我跟买家签订购房协议是否需要我老婆同意,合同才有效?后面房子过户给他人时,是否需要我老婆在场签字才能过户?另外有没有让我老婆没有这套房份额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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