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上家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与员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否需要接触劳动合同协议原价?是不是投诉无门
更新时间:2019-06-28 16:19: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请问我上家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与员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中有写明补偿款。但是现在过了协议约定时间大半年,仍有40%补偿款没有发放。公司目前还没有注销,仍有财务等员工在职。我新入职的外企要求上份工作的接触劳动协议原价。请问律师1:我们没有拿到全额补偿金的员工如果打算仲裁,是否需要接触劳动合同协议原价?(我手上只有扫描件) 2:公司目前是找不到人的状态,老板即法人早就是失信人,限制高消费,我们也无法联系到老板,公司办公地点也早就被封。如果公司注销我们是不是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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