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以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请问他能负什么责任?他还成不成担什么责任?请问还会负刑责吗?
更新时间:2019-06-26 06:52:3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一朋友因误把他人打成轻伤一级(头部)现以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请问他能负什么责任?现又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和给予了赔偿,他还成不成担什么责任?原因是,一行人步行至他厂房处(冬天8点过,天很黑),他从街上开车回去给别人打酒(卖酒),车开到厂房时就看见一人用衣服捂着脸,他就误认为是小偷,就用足把他(教师)头部打成一级轻伤,先由公安调查,现检察院以公诉到法院,。现两家以达成协议,被告方原向被害方赔偿和以得到被害方的书面谅解。是误伤。请问还会负刑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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