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个月要了几次不给,我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又因为孩子一个星期请了三天假被公司辞退了,像这种情况可以告
更新时间:2019-06-24 17:55: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位四岁多的孩子的妈妈,孩子在三岁时被他爸把我俩赶回深圳,之前是在
苏州生活的,刚开始还会给生活费,后来渐渐不愿意给了,每次要生活费都很累,像这个月要了几次不给,后来说发烧了给一千,又过几天又发高烧找他要又是给一千,所以这个月只给了两千,我一个人带孩子在深圳生活,孩子上幼儿园,我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又因为孩子一个星期请了三天假被公司辞退了,目前又没收入,像这种情况可以告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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