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两个多月以被辞退。试用期工资发70%,因为我无过错被辞退,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6-19 17:22:01
问题描述:
我今年4月1日应聘在一个承包商陈**所承包的一个机电维护班,主要负责**化工厂内的机电设备维修护。(厂方电器主管领导是:陈**部长,姚部长,班长袁*)在工作两个多月以被辞退。
当时口头协议是年薪七万,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发70%,工作满一年补发佘下的30%。因为我无过错被辞退,我本着宁事息人,不想发生争执,只要求把试期的工资全部给我,这么做过分吗?
六月六日当天在值班室他让我签字,我没签,因为扣发30%工资,不欢而散。晚上在微信上与他辨论,他提出了一些无理要求。并且污浊我的人格后,便把我拉黑了。(有聊天记录为证)从此在无法与他联系了!
事隔多天于本月17日发语音给我口头通报,对我作出开除处理,经过我们争论后发了一张通报(有聊天记录)又把我拉黑了。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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