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报!法律上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已超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9-05-21 17:21:43
问题描述:
小区建于2002年,2009年入住,家住2楼,起初一直交纳物业费,但后来小区管理越来越差,公共下水管道几乎没有清理过,2-6楼是共用下水管道,公共管道几乎也没有清理过,管道出水口又深,主管道经常堵塞,小区污水横流,多次导致家里厨房地漏反水,另外治安、卫生都不行,我家电动车被盗、家里半夜进贼物业也无法提供相关监控,而物业却擅自提高了物业管理费,仅在楼道张贴了一张公告,故没有继续缴纳,至今已有多年未交。由于小区物业和房产开发商是同一家。街道协助发起过多次成立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成功(估计是开发商不给签字,从中阻挠)! 近两年房产开发商多年前未建成停工的3幢小高层建起来了,为了卖房子,物业有所改善(小区绿化重新调整了下,坏掉多年的公共健身设备维修了一下,装了几个监控等,去年小区所有下水管道也请人清理了一下),想着物业有所改善,这两年物业费先交掉,但物业拒收,要求一次全部付清!为了能够良性循环,想想交就交了,但是我希望物业将2016我们自己请抽粪车清理污井的500元发票以及部分财产损失(当时报给物业清理他们不来清理主管道,于是事情解决前,想让楼上的先不要用水,但是他们仍然使用,故我就把我家厨房的地漏临时封死了,最终反水到三楼,不成想2楼和3楼的主管道有个接口不密封漏水,水把我家墙给弄湿并发霉了)报销掉,但和物业沟通说他们的清理污井和管道疏通费用都有标准,污井200一次,我当时花了500,不给报! 我就想咨询下,法律上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我要求物业承担500元的疏通费用以及承担一定的损失是否合理?物业说不交物业费他们就不来服务,不清理下水道是否受法律保护?当时主管道堵塞时候我确实没有缴纳物业费! 去年我们小区的几场官司似乎法院一般都倾向与物业胜诉,哪怕物业做的不好,也要求业务全额支付物业费! 如果我现在全额缴纳,再去起诉物业赔偿2016年的发票是否已超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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