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重组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照1620元来计算赔偿金合理吗?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合同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21 07:24:29
问题描述:
我是
大连机床厂女职工,工龄28年。单位破产重组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照大连最低生活标准1620元Ⅹ28的工龄来计算。而且赔偿金不一定能按时到位。在这期间单位处于半工半停生产当中;2018年11月1曰接到放假通知,2019年3月18日接到上班通知。(1620元就是这么计算得来的)我应得工资是2300元至2500元之间,单位按照1620元来计算赔偿金合理吗?
大连机床厂2004年初搬迁至开发区双D港。由国企转向私企,改置费是每人15000元。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我想要改置费,工作人员告知我工龄要从2004年计算。这样合法吗?请求解答,谢謝各位律师,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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