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证明书中标明了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半个月工资)该员工可以要求的最大限度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追
更新时间:2019-05-23 09:00:51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2.20--2020.2.19,公司于2019.5.14下班后口头通知员工转岗,于2019.5.17应员工要求出具了转岗书面通知。就转岗一事双方未达成一致,现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已经出具了证明书,且证明书中标明了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半个月工资)。证明书已加盖公章,但员工未签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2500元)这种情况下,该员工可以要求的最大限度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追讨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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