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以后(子女判给女方的)现在已经分开了(到分手也没有结婚)有没有权利罚男方缴纳社会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9-05-18 22:15:01
问题描述:
我离婚以后(子女判给女方的)现在已经分开了(到分手也没有结婚)有没有权利罚男方缴纳社会抚养费?
我想请问一下,我离婚以后(子女判给女方的),跟另外一个离异的女性(也是子女判给另一方的)交往以后,没结婚就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分开了(到分手也没有结婚),女方把孩子上在她自己的户口上(按单亲家庭上的户口),请问这种情况,计生部门有没有权利罚男方缴纳社会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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