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交警队认定主次责任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17 11:16:51
问题描述:
老师好!
我5月4日在平顶山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书为主次责任,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但我上网仔细看了《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网上的交通处罚图解,《条例》及网上的图解,我看着应该是对方全责。
事故具体情况:
我正常行驶,由西向东,单项双车道,双黄实线。我在内侧车道行驶,限速80,我车速50多,对方从右侧小路上猛蹿出来(这条路是地里的小路,后来发现与主路之间坡度较大),向左拐,与我反方向行驶,我当时来不及刹车,只能点刹了以下。双方车辆均损毁严重,气囊都已打开,万幸的是双方人员都只是擦伤。
我想麻烦问下:交警队认定主次责任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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