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向原公司提出什么合理的赔偿要求呢?让我错过了办理失业险的机会。要通过哪个部门?
更新时间:2019-05-13 08:35:27
问题描述:
您好!原公司招标失败,已经撤走了。但是我还留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为新公司服务。我和原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停了我的社保。我在原公司工作了七年,原公司只给我买了五年的社保。请问我可以向原公司提出什么合理的赔偿要求呢?而且因为原公司停保没有通知我确切的时间,让我错过了办理失业险的机会。请问如果可以向原公司提出赔偿的话,要通过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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