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装后的一个半月时间内,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所以上诉法院仍然作出与一审法院大同小异的判决该案例应该采
更新时间:2019-05-07 20:10:28
问题描述:
1995年7月,A市某果品冷库购买了一台由B市某冷暖风机厂生产的冷风机,安装在自家的冷库里。在安装后的一个半月时间内,该冷风机多次出现漏氨现象。冷风机厂派人多次维修后,双方达成协议,冷风机厂为冷库更换一台新的冷风机。当年11月,冷库工作人员发现所藏鸭梨出现不同程度的黑斑、抽顶老化、于把等现象,单贮存费一项损失6万元。经过检查,冷库工作人员发现冷风机又有漏氨现象,他们随即认为果品损坏是由于冷风机漏氨所致。于是一纸诉状把冷风机厂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被告冷风机厂赔偿损失。法院受理此案认为原告安装被告的冷风机,曾经一个半月内六次漏氨,使梨得不到良好保存,漏氨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判决应由被告冷风机厂承担责任。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指出这些梨的损害并非漏氨所致,是库方的原因使梨得不到良好的保存。厂方请出权威部门进行现场试验。实验证明,不同情况下不同程度的漏氨,都不会出现梨的上述症状。最后专家认为导致1995年所存鸭梨出现变坏的原因有二:一是当年气候影响,鸭梨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这年不光A市有水果储存过程中变坏现象,其他城市也有,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仓库湿度太低,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冷风机厂把专家意见和试验报告递到了中级法院。法院的同志认为他们是学法律的,对技术问题不懂,认为冷风机漏氨是事实,所以上诉法院仍然作出与一审法院大同小异的判决
该案例应该采用哪些法律条文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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