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重判对方为主要责任。属于无证驾驶;是否存在疲劳驾驶,不会致人死亡,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更新时间:2019-04-25 10:47:2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交通事故死亡,小轿车撞电动车致电动车车主死亡。我是死亡家属,死者为我母亲。交警认定书,判电动车是主要责任,我们家属不接受,想重判对方为主要责任。
交警认定书判决内容:一,电动车超标,按机动车处理,我母亲没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二,我母亲非法转向;三,小轿车超速,属于次要责任,理由是因为我母亲非法转向才导致事故发生。
我方家属复议理由是:1,说我妈违法变向,请拿出证据证明(当时路段没有监控,小轿车没有行车记录仪,交警判决依据全凭肇事车车主口供)。
2,肇事地点发生在对向车道,且是肇事车车头追尾电动车,即电动车已经完成转弯动作后才发生的碰撞,所以,不存在电动车非法转向一说(有照片为证)。
3,为何肇事车主见前面车左转向也跟着左转向(正常应该右转避让),是否存在操作失误,是否存在疲劳驾驶,是否存在路怒情绪,故意为之。
4,如果当时肇事车速够慢的话,不会致人死亡,顶多是受伤,显然,肇事车超速行驶是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想问律师能不能打这官司,胜率多大?认定书昨天拿的,说如果复议要三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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