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又规定了试用期60天,请问我还能主张公司补交权利吗?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还可以有精力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5-30 08:25:22
问题描述:
公司调岗,我属于A公司员工,用工日期2013年7月,没有按时上保险且欠保险13年7-11月,2015年重签合同,合同又规定了试用期60天,2018年又新签合同,现在已经2019年对于保险未给补上,请问我还能主张公司补交权利吗?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还可以有精力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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