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吃出流感(我这里有由咸宁市通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的化验报告单)对方现在说“按
更新时间:2019-04-23 10:16:02
问题描述:
网上购买的生鲜,食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吃出流感(我这里有由咸宁市通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的化验报告单),医疗费已支出约1500,食品本身约200,目前病情基本得到控制,但是最严重的时候人已经基本失去意识。并且有间接损失2500元(发高烧的时候人完全不清醒,损坏了自己的手机以及公司的重要资料)。对方现在说“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给予赔偿”但是对具体规定的金额是多少闭口不谈。请问这种食品卫生安全不合格导致吃出生命危险的情况按照他们所谓的“法律规定”可以索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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