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违反该条例?是否有正当途径通过什么政府部门报批申请合法封闭阳台?有的说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
更新时间:2019-04-18 16:46:46
问题描述:
我家是小区住宅,因为生活阳台正正面干道,还加上绿皮火车和高铁的噪音对本人及家中老幼有极大的生活困扰。本想把生活阳台用铝窗封闭起来把噪音隔绝,却遭到小区管理处的阻扰。说是违反了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三条的第一点,请问我这样做是否属于违反该条例?封闭起来的阳台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都不是,是否有正当途径通过什么政府部门报批申请合法封闭阳台?小区管理处是否侵犯了
物权法赋予我的权利?我在网上看到很多的类似的案例,有的是说小区物管处说了算,有的说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有的说业主说了算,请指明方向,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