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我系**公司的物流司机,2019年3月27日公司
更新时间:2019-04-22 09:37:06
问题描述:
我叫彭**,手机号**
我系*公司的物流司机,2019年3月27日公司委派我驾驶三一牌全新汽车起重机到山东淄博市桓山县交付给客户朱**,车至河南罗山县(总里程600公里的位置),突然爆炸一个后车轮,当即我向**公司做了报备,车至山东后我依领导的意思,暂由我垫付4000元,圆满完成新车交付手续。
但回厂后,*公司均拒绝报销我支付的4000元。
所以我向贵部门请求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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