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租住的房东可以证明已同居差不多两年左右吧。就因为这个传单导致我跟我家里人名誉受损,像这样的可以告
更新时间:2019-04-12 10:58:15
问题描述:
我之前的同居女友 怀孕了 之后闹翻了 在我们小区张贴传单(没有实际证据, 她不知道在哪找的人 ,晚上在我家小区贴的。但我有通话录音可以侧面证明此事确实是她所为,虽然她最后并未承认)。说我强行逼之,导致怀孕(事实是你情我愿的事而并非强行逼之)之前租住的房东可以证明已同居差不多两年左右吧。就因为这个传单导致我跟我家里人名誉受损,像这样的可以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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