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缓刑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天,建议它提起撤销缓刑建议,我可以再次要求市司法局受理该案件吗
更新时间:2019-04-02 12:37:34
问题描述:
缓刑人员缓刑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天,我向司法局举报,建议它提起撤销缓刑建议,但是司法局以《社区矫正办法》第25条第三款认为缓刑人员不符合条件,我不服,后向市司法局信访反应问题。现在市司法局想以超过受理30天的期限拒绝受理。超过受理期限的原因是县司法局给出意见回复时,没有告知继续维权的途径,这样的话,我可以再次要求市司法局受理该案件吗?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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