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是怎么定义的。三个月试用期,我问老板娘工资什么时候发
更新时间:2019-03-28 13:23: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是怎么定义的。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从去年5月来到
贵阳实习,在2018年6月6日入职源创广告有限公司,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签合同期间为2018年9月6日到2019年9月6日。合同上写的工资保底2500元+2%提成。**公司改为**公司。
本来是2019年2月14号上班,但因为家里奶奶生病住院,没有准时来公司报道,我也有提前老板娘说,奶奶生病住院需要人照顾。所以我要晚几天来上班。于是在2019年2月20日我去公司上班。那时候她也没有不要我在哪里上班。因为公司搬办公室的原因。工资没有涨反而被老板压到1800一个月,而且还要和他平摊他出去应酬的钱。所以我觉得在这个公司上班很累,
在2019年2月20到2019年3月20日是我过完年上班第一个月。因为工资的原因,在2019年3月21我向老板提出来辞职,老板表示要等到他招到人了才给我办理辞职。
2019年3月26日,我问老板娘工资什么时候发,因为我这边欠房东一个月的房租了。寻思着把工资结了,好给房东房租钱。现在身上钱也没有希望政府帮忙我要怎么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