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这样约定合理吗?并按该房屋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更新时间:2019-03-24 21:46:47
问题描述:
二手房买卖,我是乙方,这样约定合理吗?怎么修改?急求!!!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视为违约。 (一)甲方违约:甲方出现“一房多卖”或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房屋资料存在虚假、欺诈行为违反本协议等行为,甲方退还乙方该房屋购房款,按该房屋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定金和已经转款,并按该房屋总价款的20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房屋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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