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需要跟对方打招呼吗?是否会影响后续起诉赔偿?
更新时间:2019-04-01 21:10: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18年10月5日发生的
交通事故,公公脑部重伤,车祸发生次日做了脑部开颅手术,至今一直昏迷不醒。在县城医院做的手术,10月28日在县城医院医生帮助下转入
武汉中南医院,大概一个月后在中南医院医生帮助下转入武昌医院,转入武昌医院是为了做高压氧,奈何公公脑部受伤过重,高压氧两个疗程后仍为苏醒,医生说脑部大部分已梗塞,继续治疗已无意义。我们家属一直坚持着,不放弃。今年2019年3月中从武昌医院转入
黄石爱康医院。谁知,转入爱康医院后,医生诊断的结果一样,脑部三分之二梗塞死亡,只能靠打针维持生命体征,没有苏醒的可能,家属已尽最大努力,建议我们带公公回家。在整整半年的治疗期间,肇事者未出现过,在我们多次沟通后,肇事者公司同事(说是协调员)在县城医院时去交过几次治疗费,大概6万左右。后面转到中南医院,武昌医院,黄石爱康医院的半年里,对方始终未出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公公小型摩托车因无行驶证负次要责任(公公有驾驶证),对方是驾驶依科维客车,有购买大地保险。想问下律师,如今如果我们把公公带回家,需要跟对方打招呼吗?期间对方也没问过公公的情况。不打招呼,是否会影响后续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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