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补缴就不给我解除社保关系,我想问下我个人补缴公司交的部分加上个人的部分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6-11 15:55:51
问题描述:
我是19年2月20号左右从A公司正式离职的,然后A公司是找的代缴公司交的社保,因为一些原因现在3月22号了,社保关系一直没有给我解除。导致我新B公司3月份的社保没办法正常交,B公司说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以后也不会给我补缴3月份的社保。然后现在A公司找到我说因为跟代缴公司没交涉好,所以2月份的社保公司给我交了,但是2月份的工资发放的时候没有扣除我的个人需交的社保的钱,所以让我补缴,不补缴就不给我解除社保关系,我想问下我个人补缴公司交的部分加上个人的部分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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