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薪酬都由私企执行,我和家属也全部转让了股份。并未给我公司造成什么损失,请问我会构成什么犯罪
更新时间:2019-03-20 00:39:26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国企与私企的合资广告公司,管理与薪酬都由私企执行,我09年加入公司任销量一职,因市场业务需要朋友注册了一家广告公司,我和家属挂职股东,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但我们不参与经营,也未有任何经济利益。在后来国企控股公司后,我和家属也全部转让了股份。朋友公司和我公司的业务代理权均按公司正常管理取得,并未给我公司造成什么损失,现在因私企转让股份,公司经营纳入国企管理,但我仍未享国企待遇,公司纪检监察室现对此开始调查,请问我会构成什么犯罪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