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机构,利用一项已经失效的发明技术,运用到某一领域的某个产品,算不算侵权?
更新时间:2019-03-23 23:28:04
问题描述:
国外的机构,利用一项已经失效的发明技术,运用到某一领域的某个产品,并在国内申请了现在这个产品的专利(没有这个失效发明就无法完成现在的这个发明),我的发明也是利用这个已经失效的发明技术运用到和他同领域的同功能的产品,我的发明与他的在外部和内部结构上完全不同,可以直观的看出来,甚至运用的地方更多功能也更多,这样算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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