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父母的,当时没有办产权变更。的拆迁补偿费,能主张多少份额
更新时间:2019-03-06 09:37:12
问题描述:
土地是父母的,83年我们兄弟三人在共同出资在原有土地上建了三层楼,一个兄弟一层,同时三本户口簿。八十年代末以新建的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但产权名字是父母的。父母都于九十年代过世,当时没有办产权变更。现在动拆迁了,不住在这的兄弟要主张拆迁费,但该兄弟4年前已独自享受过其本人居住(也是父母留下的另一处公房)的拆迁补偿费,本次是否还能主张?能主张多少份额,我们有7个兄弟姐妹,其他兄弟姐妹愿意放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