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如果统一下通知拆迁原先租客就不负担责任。这样情况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9-12-29 11:13: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办我有一份合同想咨询一下。合同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我有两间店面一间是私人的,一间是公家的。私人的有三年合同,公家的没有合同,当时是每间45000元从原先租客手里转过来的。2018-6月份到现在9个月。现在这里要拆迁公家的要先收回去,但是我跟原先的租客有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说公家商铺无理由又收回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先租客负担。如果统一下通知拆迁原先租客就不负担责任。这样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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